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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新计划生育险基本报销流程

2016-01-07 阅读次数: 5897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的生育保险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计划生育险怎么报销,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或者计生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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